转发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
先进事例的通知
云经管院师〔2024〕8 号
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增强民办学校教师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促进广大民办学校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,推动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征集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面向学校征集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步骤
(一)推荐申报。按照推荐条件,由所在学院(部门)民主择优推荐,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,报教师发展中心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,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业务能力、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审议评选。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符合评选条件的拟评选人员名单,报学校进行审议和评选。
(四)公示上报。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拟确定评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。
(五)通报表扬。经协会评选确定人员,对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进行通报表扬。
二、推荐条件
推荐条件详见《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的通知》(附件1)。
三、推荐要求
(一)各单位应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组织推荐,要充分体现出向一线教职工倾斜,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,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。
(二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,及时向教职工做好传达宣贯、组织动员,通过“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”,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四、材料提交
(一)严格按照附件1文件及《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》(附件2)、《云南民办教育优秀管理者推荐表》(附件3)、《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》(附件4)所要求的内容报送推荐材料。
(二)于7月9日(星期二)上午12:00前将本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1.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、优秀管理者、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的通知
2.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
3.云南民办教育优秀管理者推荐表
4.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24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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